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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拽哥名场面,一百十四卷,卷卷有她名(2 / 3)

书名:斩神:我黑王代言人,开局时间零 作者:树上有本小书 字数:2996

“突然问这种东西干啥,这又不是我能决定的。”
“林轩,你和七夜这么优秀,肯定是要进上京小队的啊,还用问吗?”
百里胖胖无名所以。
林轩摇摇头,目光灼灼地看向林七夜,神情格外严肃。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最终被分到136小队,你总不能在沧南市待十年不回去吧。”
“守夜人总部不可能让林七夜待在沧南的,而且你们到底再说什么,什么不回去。”
“······”
林七夜只是盯着林轩的眼睛,一言不发。
以往对方总是一副游戏人间的模样,他还从没见过林轩如此认真。
结合他的猜测,林轩能够预知未来。
或许,他是看到了什么。
林七夜开始认真思索这个问题。
林七夜不是傻子,相反,他很聪明。
他猜到林轩能够预知未来,而林轩也知道他猜到了。
对方这么说,简直是在明着告诉他,他会回到136小队。
暂时不去思考为什么,如果真如林轩所说,他真的回到136小队,回到沧南市,自己是否能忍住不回去看上一眼?
守夜人也是可以回家的,只要不向普通人透露守夜人的事即可。
那是不是意味着,如果真的是待在136小队,这十年里,自己是可以经常回家看看的。
林七夜是立下过守夜十年再回家这种愿望,但如果能提前回家,哪位游子会愿意空守十年?
又有哪位游子忍得住空手十年?
“我就不问了,你自己慢慢想。”
林轩说的这里,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
林七夜的凡尘神域不可能一直撑下去,姨妈总会消失。
林轩所能做的,就是撺掇着林七夜回家看看,起码在姨妈消失以前,回家看看。
或许有人会说,林七夜最终将所有人都复活了,包括姨妈。
但这中间的风霜呢?
林七夜对他来说,早就不只是曾经小说中的一个主角,更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朋友。
其实许多时候男人的友谊是很简单的,主打的就是一个臭味相投。
脑电波对上,互相看着顺眼,开过玩笑,那就是了。
更不要说,他和林七夜都算是另类的怪物。
一个拥有神经病院,一个脑海里有座墓碑,不是怪物又是什么?
怪物和怪物,才能做朋友。
“谢谢。”
“没事,大恩不言谢,请我吃饭就行。”
林七夜嘴角抽了抽。
他记得守夜人的薪水还挺高的。
最终他还是艰难地点点头。
“彳亍!”
“先说好,不能请自助。”
上次吃自助,最后他们几人都被老板赶出来了,还把一行林轩列入了黑名单。
据说他的照片都在自助餐老板间传开了,跟江湖追杀令似的。
“······”
林七夜不说话了,他在考虑能不能把胖胖拉过来帮自己垫付。
实在不行,自己只买材料,带回去让队长做。
反正队长已经习惯了给林轩做菜。
本来刚才想到姨妈和弟弟,还挺伤感的。
经过林轩这么一打岔,林七夜也伤感不起来了。
他瞥了林轩一眼,感觉这家伙是故意的,但他又没证据。
一旁的曹渊和百里胖胖安静着听完了全程,识趣地没对此事发表什么看法。
这点情商他们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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