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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谍影(1 / 3)

书名:晚明风华 作者:戈昔 字数:4256

庄廷谏只听到第一句“悬鱼对獬豸”,就目光一亮的微微颔首。
听到“苏章二天裁”这里,神色就更为赞赏。
等到朱寅念出“一壶冰玉白”,他就已经抚须微笑了。
善哉。
检验一个孩子是不是可造之材,就看诗才如何。
诗才差,说明没有灵气,天资愚钝。再下功夫,也难写出花团锦簇的好文章,必然科场艰难,功名渺茫。
若是诗才好,就是灵气足天资高。读起书来其义自见,八股制艺必有所通,科举功名就是笼中捉鸟。
这首五言虽然格调不高,是谄媚迎合之作,但典故用的恰到好处,也算中上之作。
如此年纪,已属神童(剧情需要,非自夸)。
良才美玉啊。
的确是个有夙慧的聪明孩子,难得还是个有心计的。
没错,他对朱寅的评价是‘聪明早慧,心智机敏’。
不仅仅是聪明,还很有心眼,机灵剔透。
长相又俊秀出尘,有谢家宝树之姿,是个宁馨儿啊。
生子当如此儿,可惜。
想到自己膝下六个女儿,庄廷谏微微一叹。
嗯,这朱寅的年纪,倒是和四娘相仿,偏偏四娘也是冰雪聪明,最得自己喜爱。
若能…
想到四娘,庄廷谏看朱寅的目光,就带上了一点慈祥。
庄廷谏笑道:“这首五言尚可,算你过关,就是有奉承之嫌,不愧是三岁开蒙的早慧之人。”
这就是正式肯定了。
朱寅叉手道:“长者谬赞,愧不敢当。孩儿拙作虽有阿谀之嫌,却是真心之言,绝非故意奉承。”
“哈哈!”庄廷谏被稚子逗笑了。
这是人小鬼大、世情练达的妙人啊,天生是个弄潮宦海的官油子。
这种人,最放心。
若是海刚峰那种性情,就算再有灵气,也不让人放心。
庄廷谏虽非清官廉吏,可谁不爱听奉承?他心中受用之余,不禁感慨的说道:
“你这一首诗,若是送给那位坐镇都察院的海大都宪,那就恰如其分了。”
朱寅趁机打听海瑞道:“赞府所说,可是那位海青天?听说他年事已高,又抱病去了江浦,也不知何病,怕是难以长久。”
到了海瑞这个级别,健康就是机密了。
庄廷谏点头,“不是他还有谁?据说是得了黄疸,怕冷畏寒。他这年纪得了此病,的确是大限到了。”
黄疸?朱寅立刻明白了。海瑞是死于肝胆疾病。
也就是黄疸肝炎。
这是古代一种比较高发的疾病,和肺痨(肺结核)一样,古代致死率很高。
古人得癌症的很少。肺痨、黄疸、炭疽(毒痈)等疾病却很多,致死率也最多。
这种病在古代很好诊断,就是不容易治。
药箱里的药物,能不能治好年过七十的海瑞,难说的很。
可是海瑞能活到七十四岁,肯定是有长寿基因的。这么大年纪还在努力做官,足见身体底子好。
要是治好了他的病,迈过这道坎,活过八十或许轻轻松松。
庄廷谏提了一句海瑞,这才问起线索的事。
“你之前在县衙之外看到了什么?真有线索?”
他是分管兵、刑、工三房的右丞,这件大案,他正是主管之一。
朱寅根据宁采薇之前的西班牙语翻译,斟酌着说道:
“那两个囚犯,在登上囚车之时,对人群各自喊了一句话。别人听不懂,以为是疯言疯语。可是孩儿,似乎听懂了。”
“哦?”庄廷谏神色一肃,“他说的是异族之语?”
朱寅点头:“正是。是弗朗机语。”
明朝把西班牙和葡萄人统称为弗朗机,朱寅也就懒得分开。
朱寅知道,此时的西班牙语,是欧洲最强势、使用最普遍的贵族语言。直到一百年后,才被法语替代。
“弗朗机语?”庄廷谏皱眉,“那还真是通夷了。说的什么?”
朱寅回答:“一人说的大概是:你们要遵守承诺,照顾好我的父母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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