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教训(1 / 2)

书名:重生下乡,娇知青嫁糙汉成万元户 作者:燕念云归 字数:2452

她总觉得书和有时候脾气挺好的,但是有时候又给人很不好惹。
就像刚刚如果书和真的好脾气,就不会带着他们来找队长,但是如果脾气不好,就不会不要他们的赔礼,总之洛晓霜不太明白。
沈书和从自己的兜里掏出了一颗高粱怡递给了青草。
“回家去吧。”
她不是良善之辈,所以有些事情她不会做的太多。
青草拿着那一颗高粱怡,有些黑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谢谢姐姐。”
沈书和笑了笑,等到青草离开之后,沈书和才回答了洛晓霜的疑问:“这里毕竟不是我们自己家,这里的人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才是自己人,而我们不过是外来人,在他们的眼中,外来人受点委屈没什么,如果今天王大嫂不是在村子里不讨喜,你觉得会有多少人愿意偏向我们?”
洛晓霜听着沈书和的话一愣一愣的,李静兰则陷入了沉思。
不得不说,沈书和说的是对的,洛晓霜刚来没多久或许不知道,也没有亲身体会,但是她不同,她来到这里一年多了。
她是很能体会到外乡人和自己人的区别的。
“如果我刚才咄咄逼人的话,那么我们在这个村子恐怕不太好继续生活。”沈书和继续说道。
“怎么会呢?我们是来这里建设农村的,他们能做什么?”洛晓霜还是一天的天真单纯。
沈书和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的,这个世界太多阴暗与算计了,这样的单纯天真也好,而且等洛晓霜离开了这里,她还有父母和未婚夫护着她。
所以单纯点也挺好的。
沈书和不愿意让洛晓霜知道那么多,便说道:“他们不会做什么,但是我们还是要谨慎一点比较好,再说了,多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你说是不是?”
洛晓霜点头:“没错。”
李静兰看着一点单纯的洛晓霜,她知道沈书和说的是什么意思。
穷山恶水出刁民不是没有道理的,要是真的惹急了他们,他们什么都能做得出来,在这个混乱的年代,你永远不能低估人性的恶。
隔壁村的已经有知青因为被村里的男人看上被永远“留”在了这里。
当初虽然很快这件事情就被压了下去,但是他们还是听说了一些。
所以李静兰或许更清楚为什么沈书和会这样处理这个事情。
李静兰看着沈书和,又一次觉得沈书和好像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周遭已经没有人了,除了蛙叫声,就只能偶尔听到远处的村子里传来的几声吵闹声。
“呸,格老子的,让老子等这么久,蚊子都快把老子给咬死了。”一个男的从草丛中走了出来,嘴里还骂骂咧咧的,不停的挠着自己。
男子穿着一件汗衫,头发乱糟糟的,脸上也很脏,长得凶神恶煞的,一双绿豆眼充满了恶意。
男人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走远。
——
“红梅,你咋一个人回来了?”门口坐着的老太,看到王大嫂一个人快步走了回来,一脸疑惑的问道。
她不是和大柱一起去找耀祖了吗?
“娘,我要和王大柱离婚,我要带耀祖走,贱女就留给你们了。”刘红梅说着就怒气冲冲地回了房间,不一会儿房间里面就传来悉悉索索收拾东西的声音。
“咋了这是?”王老太看着刘红梅这阵仗,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咋了?”王大柱他爹从屋里头走了出来,也是一脸疑惑。
王老太说道:“我咋知道咋回事呢,好端端的出去找人,人没找回来,还说着要离婚,我上哪知道去啊。”
“大柱和耀祖呢?”王大柱他爹问道,手上还拿着烟袋,时不时的就要吸上一口。
“你别抽了,我上哪知道去啊。”王老太没好气的说道。
院子的角落里有一个身材瘦瘪的小女孩在洗衣服,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年纪,但是谁能知道眼前的小女孩已经十二岁了。
叫做王贱女。
是王老太和王大嫂取得名字,他们认为第一胎就是个女儿是很不好的,这个女儿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一个贱种,所以叫做王贱女。
王贱女从小是被饿着长大的,能活下来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她通常是家里最后一个吃饭的,所以每一次都是剩饭,但是从王耀祖的体型就可以看出来,家里基本上没什么剩菜剩饭。
所以王贱女就会自己去山里面找些野果来充饥,以此才能活下来。
虽然吃的不多,但是王贱女确实干活最多的,除了要跟着王大柱和王大嫂去上工之外,平时在家里也要做家务。
对于他们的争吵,王贱女始终机械性的重复着自己手上揉搓衣服的动作。
如果仔细看去,就会看到王贱女的那双眼睛没有任何光亮,就像是一个提线木偶一般的活着。
揉搓衣服时,手臂上的衣服不停的上下浮动,还能看到手臂上青紫的伤痕,有新的有旧的,旧的还没好又添了新的。
“那你去问问啊,总不能让他们真的离婚吧,而且出啥事非要离婚啊。”王大柱他爹催促着王老太。
“行了行了,跟催命似的。”王老太瞪了一眼王大柱他爹,朝着王大嫂的屋头走去。
“红梅啊,你跟娘说说,咋了这是啊......”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