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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0章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第二更)(1 / 2)

书名:回到宋朝当暴君 作者:画凌烟 字数:2031

直到有人开始以李回案来弹劾蔡懋,蔡懋才反应过来,这背后恐怕是另有人想他去职。
至于那个人是谁,蔡懋想了一下之后,就决定提出辞呈了。
蔡懋尴尬了笑了两声,他不敢再多说什么,赵官家已经仁至义尽。
宰执的下场,除了秦桧被赐死以外,其他的都是善终。
“朕打算在金陵再办一所学府,想让你去做那里的山长,意下如何?”
蔡懋怔了一下,这下搞不清楚赵官家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了。
“你以前不是一直主张不要让朝廷过多干预民间么,这种想法,随着你的去职,在朝中慢慢减弱,岂不是遗憾?”
“臣愿意前往。”
蔡懋在一片争议中离开了汴京,他的孙儿蔡恒被罢了官,随他一同离去。
十一月,一直在江东的李光突然被调回京师,被任命为鸿胪寺卿。
半个月后,李光又被任命为尚书右丞,进入政事堂,成为大宋新的执政。
十二月,陕西布政使胡铨奉诏回京,大宋权力中枢开始做人员的重新配置。
十二月二十五日,在靖康十八年的年末,赵官家召集宰执御前议政。
议政的主题很简单:改制!
这一次,赵宁没有先听宰执说,而是自己先说,他说了几个要点:
一、国营商社的改制。
“目前朝廷和地方官府掌控的一部分国营商社,已经成了许多人尸位素餐之地,朝廷从百姓手里收上来的每一文钱,都是大宋百姓一颗颗汗水,创造出来的,但流入部分国营商社,有些人直接就吸到了口袋里。”
得出来的结论也很清晰:除了必要的民生商社,如冶铁司、粮储司、盐司、火药司必须由朝廷掌握,其余皆可下放到民间。
例如香皂坊,再例如纹绣苑,还有一部分酒的作坊,醋坊等等,全部改成民营商社。
言外之意,必须的战略资源,都由朝廷来掌控,靠规模化生产的无门槛商品,可以全部甩出去了。
二、进一步加强对官员行为的管制。
没有朝廷的命令,路级政官不得随意到府州地方巡视。
没有朝廷的命令,州府官员也不得随意到县镇巡视。
这就为了杜绝上级官员没事往下面跑去骗吃骗喝的局面,各个官员到地方,地方官员为了迎接上级,又是强迫百姓献花,又是要求百姓夹道欢迎。
所以上级没有汴京方面的指示,是不能随意乱动的。
这一条,其实是初唐时期,李世民规定的。
李世民就是从隋朝灭亡的教训中得到的启示。
凡是民间百姓不堪重负,大多皆由官员引起,其中为了迎合上级官员而不择手段之事层出不穷,最后埋单的还是百姓。
从朝廷到地方各级官员都要做到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要胡乱使用官员权力。
所以赵宁才说,李世民是以道家治国,与民休息,是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地方官员的权力的。
不仅如此,李世民对京师官员的限制也极大,例如大唐的群相议政制。
为了让所有官僚满意,他自己也做到了克己复礼,不乱用君王的权力。
否则一代人怎就出现了贞观之治?
三、关于大宋律法的完善,设议法院,作为立法衙门。
议法院这个名字来源于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书》中“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这一句。
意思是议订法令制度,并在朝廷上修正。
这是当年王安石变法的理念。
其实历史上的大宋朝,是律法最完备的一个朝代,程序之复杂,在古代王朝里算是空前绝后的。
北宋的赵官家们一定程度上,也一直遵从着那些律法。
但是这里议法院的诞生显然不是王安石说议订法令在朝堂上休整这么简单。
而是从朝廷到路级、州府级、县级,都设立议法院。
这个议法院是独立于军政、行政、司法之外的衙门。
它的作用就是立法。
说到这里,李光站出来说道:“陛下,臣斗胆。”
“且说无法。”
“议法院立法,恐怕会引起朝堂上下的诸多反对。”
李光这样说倒是也有他的道理,以前的律法,都是由官员们一起商量,最后得出精华做编写。
现在专门设立一个独立于行政、军政、司法以外的衙门来立法。
万一立出来的法,对大家都不利,怎么办?
这是一个很简单就能想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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