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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勒个揍叫爱情(1 / 2)

书名:乱世枭雄:从占山为匪开始 作者:孽臣 字数:2503

聂辰抱着她,温柔的说道,
“刚开始的时候,我确实是害怕,我又不了解你爹,你爹他啥样的人品我也不知道,我就知道他是个土匪大当家,指不定真的要杀我呢。
刚开始的时候,我造武器,做生意,确实是为了保命。
后来,跟你好了以后,我就不害怕了,我知道有你在,你不会让你爹杀我的。
可我也不愿意仰仗着自己的娘子来过活啊,让人家说我是吃软饭的。
我就想着,把钱赚过来,赚更多的钱,证明我自己的本事,证明我能让清风寨做大做强,证明清风寨没我不行。
用我自己的本事,来把你娶到手,而不是靠着你我之间的情谊,懂了吗?”
“懂了,你是一个要强的男人。”
翁秋蝉乖巧的点了点头。
“好了,别哭了,来躺下吧。”
聂辰抱着她,躺进了被窝里,看着她脸上的泪珠心中也是阵阵感动。
这个世上,还是有人能理解他的委屈的。
他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一个人被抓进土匪窝里,朝不保夕,如履薄冰。
他不是什么智谋无双的智者,也不是什么身经百战的杀手和特种兵,他就是一个普通人,跟此时手机屏幕前的你一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为了生活挣扎着求生的人。
他也会惶恐,也会害怕,也有委屈,他不说,不表现,不代表他没有。
他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自己那超前的学识,来保住自己的性命。
现在,他又有了新的依靠,一个能够理解他,并且站在他身后支持他保护他的女人。
“秋蝉,你给我说说你的弓箭为什么用的那么好吧?”
翁秋蝉嘟着嘴,想了半天后,才说道,
“本来不打算告诉你的,看在你今天立大功的份上,就告诉你吧。”
“我从小就有着弓箭的天赋,从四五岁时,就开始练习弓箭了,等我十岁的时候,很多军中的神箭手,都比不过我了。
在我十二岁那年,我终于练成了百步穿杨,箭无虚发,隔着两百步,树上挂一个铜钱,铜钱随风摇摆,我也能一箭从钱眼中穿过去。”
“这不是挺好的嘛,后来为啥不练了?”
聂辰好奇道。
“在我十五岁那年,也就是五年前,我爹他退役了,带着我娘和我,一起前往安东王的地盘,他说想做点小生意,赚钱糊口,顺便隐藏起来打探情报。
即便是退役了,他对王爷的忠心还是不变的,还想着为王爷做事。
大壮是我爹的执戟郎,从十五岁参军就跟着我爹,我爹退役他也退役了,跟着我们一起来这里。
等走到清风山的时候,清风寨的土匪,来打劫我们了。”
翁秋蝉说到这里,回想起痛苦的回忆,眼角又有泪水流下,
“那个大当家带着人马来打劫我们,本想着交些钱,就能过去的。
可是那个大当家,看我和我娘貌美,就打起了歪主意,要把我爹和大壮杀掉,把我们俩抢走。
我爹和大壮奋力杀敌,但是敌人数量太多了,那个大当家带着人冲到了我们面前。
我拿着弓箭,瞄准了那个大当家。
但是,我却不敢放箭。
我没杀过人,我也不敢杀人。
哪怕是只要我一松手,那个大当家就得死。
我忘了自己手里还有弓箭,但他没忘自己手里还有刀。
我娘拿着匕首,拼死反抗,最后跟那个大当家同归于尽了。
我爹疯了,拿着大刀胡乱砍人,我也疯了,就那么怔怔的看着。
我小时候,拿着弓箭跟我爹炫耀,说我要用它来保护我最在乎的人。
但是,我却没能拿它保护好我的母亲。
那天,我爹和大壮杀了很多人,我也拿着弓箭,杀了很多人。
直到把所有的土匪全部杀光,我才意识到,那也没有用,我娘再也回不来了。
我娘是为了保护我而死的。
而我,是个懦夫,是个没用的人。
自那以后,我们便上了清风寨,占据了这里,将我娘埋葬在了后山,我们要留在这里,陪着她。
我也将弓箭收了起来,从此以后,再也不碰。
这把弓箭,是我用来保护最在乎的人的,没有了在乎的人,我就不再碰它了。”
聂辰轻轻擦拭她眼角的泪珠,笑道,
“这不怪你,你当时还是个孩子,面对危险不敢杀人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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