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4

书名:我的同居女神 作者:万路之遥 字数: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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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了家,马哲给赵雅倒了杯水端到跟前道:“你先歇息着,待会苏夏过来,我去做饭。”
听到苏夏要过来,赵雅顿时紧张起来,激动地道:“不是不让你和外人说嘛,怎么告诉苏夏了?”
“这么大面积的挫伤,你以为小伤口啊,我可处理不了。再说,毕竟男女……”马哲被后半句话咽了下去。
赵雅明白马哲的意思,歪着头斜靠在床上没有作声。
马哲退了出去,进了厨房,一边切菜一边寻思着,脑海里全是赵雅过去的身影。切了一半,无论如何切不下去,放下菜刀点燃一支烟靠在橱柜上,默默地抽着烟。
他和赵雅的爱情故事很多都发生在这间不大的小屋里。那时候,马哲每天早早起床,为赵雅准备好丰盛的早餐,然后到卫生间把牙膏挤好,才去床上叫她起床。俩人在床上嬉闹一会儿,马哲抱着她走出卧室,赵雅一边刷牙,而他一边帮忙梳头发。吃过早饭,如果时间允许,骑着单车将她送到公司,自己才匆匆去大地上班。
中午,俩人几乎都在单位食堂吃饭。下班后,马哲总是第一个冲出去,骑上单车以最快的速度跑到赵雅单位楼下。正常情况等十几分钟,最多也有半个小时,如果遇到加班,等一两个小时是常有的事。有时候,一直等到晚上十点,赵雅来电话说回不去了,他只好骑车回家。
下班后,俩人一起来到鼓楼小吃街,吃着各种美食,然后在广场散会步一起回家。回到家中,赵雅舒舒服服躺在沙发上一边吃着水果一边看电视,而马哲则给她按摩。等她休息后,收拾家里洗衣服。这一切,都是他心甘情愿的,在他眼里,爱不分彼此。
周末的时候,很多次都是马哲陪着她回娘家,却很少回自己家。去了她家,家里小,要么她妹妹去学校住,要么自己睡沙发,即便如此,他都毫无怨言。
到了冬天,赵雅说她吃不惯食堂的饭,马哲回家做好饭给她送过去,自己都顾不上吃,又匆匆回到单位上班。要是来了例假,马哲更是虔心,像伺候月子似的百倍照顾她,生怕她落下什么毛病。这些年,风里来雨里去,风雨无阻,可以说,他把所有的一切都倾注在赵雅身上,这就是爱。
突然某一天,赵雅说她要加班不回来了,马哲提心吊胆一晚上,不是担心她乱七八糟,而是担心她的胃病。后来,赵雅加班的次数越来越多,到后来干脆不回来了,电话无人接听,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马哲去公司找过她,一开始还见他,总说工作太忙,顾不上回去。到后来,干脆都不见面了,充其量发条短信告知情况。再后来,她辞职了,彻底离开了。
马哲不是情商不够,一早就知道赵雅有了旁心。那时候,他时常反省,觉得自己不够优秀,没有上进心,就知道成天围着女人转。此外,没车没房没钱,留得住人留不住心。
但马哲坚信,赵雅不会不顾这么多年的感情弃他而去,迟早有一天会回来的。然而,让他失望了,等回来的是分手,是她结婚的噩耗。
马哲始终不相信赵雅会这样对他,即便是分手,最起码在离开的一年多告诉自己,而她没有。就这样无情无义地抛弃了七年的感情。
马哲眼眶发热,靠着橱柜缓缓地蹲在地上,进而一屁股坐了下去,颤抖的手夹着烟送到嘴边,哽咽着猛地抽了一口,直接岔了气,剧烈地咳嗽起来,眼泪喷薄而出,分不清是呛得,还是心在流泪。
而躺在床上的赵雅心情同样沉重。看着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却早已物是人非。床上的床单被罩,写字台,还有衣柜都是他们从淘宝上淘来的,为了节省,一件衣服要货比三家,挑最便宜的,还要和商家磨嘴皮子让包邮或送小礼物,日子过得清贫,但异常地开心幸福。
不可否认,马哲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对她的感情比父母亲都浓厚。原来在贫民窟居住时,冬天暖气不热,房东又不让烧电暖气,马哲一口气买了七八个热水袋,一进家门就先放到被窝里,睡觉前,总是他先钻进被窝捂暖和了才让自己进去。躺在他结实有力的臂膀上,感受着肌肤之间的温度,她感觉没有比更幸福更温暖的时刻。
搬到76号后,有了属于自己的小窝。家里家外都是他在打理,自己从来不过问。有一次,自己突然心血来潮做了一顿饭,特别难吃,可马哲没有蹙一下眉头,硬着头皮都吃光,还说特别好吃。从那次,她就发誓,这辈子跟定他了。
在公司,追求自己的男人无数,而且个个比马哲优秀,不是有房有车,就是有钱有权,即便如此,她不为所动,对追求者拒之千里。
公司里的同事攀比心理很严重,每天各种花式秀恩爱。今天说老公给她买了范思哲的包包,明天说男朋友送给她钻石项链。而自己,一无所有,身上穿着廉价的淘宝款。最搞笑的一次是,她居然和同事撞衫了。人家穿得是几千块的正品,而自己穿得是几百块的山寨货,好一通嘲笑。
渐渐地,赵雅越来越觉得马哲没本事了,除了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有什么。每次回家看着他围着自己转就烦的不行,几次想与他吵架,可就是吵不起来。只要自己一开口,马哲就变着法子哄她。哄不下去他就选择离开,反正不与自己吵。
接下来开始冷战,但马哲依然故我。那阵子,她看都不想看到他,借口加班不回去。十点多了,他骑着单车依然在楼底的路灯下等着自己,赵雅心软了,可没有下去而是发条短信。看着他远去,心里五味杂陈。
到后来,她干脆回家了,因为不想见到他。也就是那段时间,开始跟着同事逛夜店泡酒吧,经常喝得酩酊大醉,这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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