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义坐在垂拱殿内,手提着笔,在纸上写字。
一炷香时间,一张纸上写满了字,一手漂亮的飞白,看起来非常赏心悦目。
“陛下的字真漂亮……”
伺候在赵光义身边的王继恩点头哈腰的在一旁夸赞。
赵光义扔下了笔,喝骂道:“你这条老狗,一个字也不认识,你懂什么……”
王继恩被骂,不仅不生气,反而显得更加开心,笑嘻嘻的说道:“老奴自然不认识字,宫里的奴才们也没人敢识字。不过,老奴跟在陛下身边,时间长了,多少也能看出那些字好看,那些字不好看。”
宫里的太监宫女们都是伺候在皇帝身边的人,意志薄弱的很容易被人收买,从而出卖皇帝的一些隐秘。
所以,为了避免宫闱之事外传,挑选太监和宫女的时候,都找一些不识字的。
赵光义笑着摇头,“朕的字究竟如何,朕心里有数。让朕头疼的是这首诗……”
“这首诗怎么了?”
赵光义握着手里的诗,感叹道:“单从诗上论,这首诗确实是难得的上上之作。只不过,随着它出现,朕也多了一件麻烦。”
赵光义一指放在御案一角的奏折。
“这些奏折都是奏请杨延嗣入太学当博士的。”
赵光义摇头道:“随着这首诗出现的还有一则谣传,有人说杨延嗣要去岳麓书院读书。这些太学博士们一听都急了……一个个都上窜下跳的,找各种关系给朕递奏折、递话、递条子!还有几个老货,居然用辞官威胁朕!”
“一个十四岁的娃娃,若是让他当了太学博士,那岂不是让人笑朕的国学无人可用?”
王继恩跟随赵光义时间长了,多少了解一点赵光义。
赵光义确实敏而好学,手不释卷。
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从某些层面上讲,这又不是一件好事。
正是因为赵光义好学,所以赵光义心底里认为,天下的学问之海博大精深。他不认为,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再学问一道上,会超过比他年长的学者。
也正是因为这种固执的想法,导致赵光义不喜欢神童。
前年恩科,殿试的时候,有两位举子提前交卷,惹的赵光义很不高兴。
赵光义认为这两位举子看不起自己,觉得自己出的题不够深,所以才提前交卷的。最后罢落了这二人。
由此,也显现出了赵光义的自负。
他认为,凡是比他年龄小的人,学问都没有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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