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看到那个最先从饭店里冲出来的酒糟鼻子被人用枪指着头下车之后,那一刻杨逸是懵逼的,但是在看到那个士兵用手拖着那个胖乎乎的老头下了车之后,杨逸几乎是瞬间就反应了过来。
这可不是结局。
果然,那个胖乎乎的老头一刀割断了士兵的脖子。
用枪指着别人的时候,不要离得太近,人的动作再快也快不过在子弹,但是有时候,人的动作可以快过移动枪口的速度,也能快的过扣动扳机的速度,所以离的太近反而危险。
一手挥刀,一手抓枪管,再一刀割断挂在士兵身上的枪带,然后举枪就射。
那个老头给杨逸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但是杨逸也能做到同样的事,所以呢,杨逸并不会觉得特别惊讶,他在看到那个士兵的动作时就知道会有这个下场。
但接下来的事情,就再次让杨逸为之惊恐了。
那个带着黑头套的人又一次开枪了。
用一把乌兹冲锋枪开火,每次开火就肯定有一个人倒下,不管是十米,还是五十米,那个带着黑头套的人开火时,已经超脱了空间和距离的限制,不管人在哪里,只要他开枪就一定会倒下。
害怕了很丢人吗?
这世界上有谁从来不会害怕?所以作为一个聪明人感到害怕丢人吗?
除了傻子和疯子,就只有无知的人才从来都不会害怕了吧,因为无知者无畏嘛。
那个带着黑头套的人隔着屏幕再一次把所有人打的静寂无声。
无话可说。
是多才多艺厉害,还是专精于某一项更好?
在以前,杨逸觉得还是多才多艺更厉害一些,就像安东,就像他自己。
杨逸确实是挺多才多艺的。
作为一个间谍,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掌握的技能多一些肯定有优势,用枪打不死就用刀,用刀不方便就下毒,总之肯定有一种方法会合适吗,但要是只会开枪,那还怎么搞。
但是现在杨逸的信念动摇了。
如果把某一项事情做到了极致,做到了任何人都无法想象的极致,好像更加的厉害。
看起来每个人都很厉害,每个人都是杨逸生平未见的厉害,可是跟带着黑头套的人一比,那个看起来很威猛的酒糟鼻子胖老头就好像完全成了个透明人。
杨逸只有一个感觉,不管他会什么,只要他出现在了那个黑头套的视野内就一定会死。
整个情报室里寂静无声,直到那个带着黑头套的家伙扔下了手里的乌兹冲锋枪,再从地上捡起了一把ak74。
站着,用ak74打了两枪,第一枪打出后有个在一百米外的士兵立刻扑倒在地,但第二枪,杨逸不知道那个黑头套打的是谁,直到他把视线往外移,看到了至少二百米外的一个士兵倒在地上后,他才明白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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