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又多了个杜景,真是越来越热闹了。
“咱们去买些江松三梭布,等孩子出生后做贴身衣裳,穿着舒服。”苏清欢拉着林三花往布庄里去。
大欢连声附和:“对,三梭布最好,又软又透气。除了贵些,什么都好。但是为孩子,咱们不心疼钱。三花,我给我干儿子干女儿买!”
大欢过惯了穷日子,省吃俭用,唯一,不,唯二能让她大方掏钱的,一是女神苏清欢;二就是林三花肚子里的孩子们。
不知道为什么,她对孩子有种近乎执拗的喜欢,苏清欢很不解。
林三花不忍拂她们的好意,摸摸肚子笑道:“那他们就借两个姨母的光了。”
“也该给他们起名字了。”进门的时候,大欢嘀咕一句。
林三花假装没听到。
这是县城里最大的一家布庄,店里的伙计见她们三个衣着普通,并不十分热情,但是也没有恶语相向。
三个人聚在三梭布前面,低声交谈,商量着买多少,要买什么花色。
“夫人,您这边请——您小心脚下——”伙计殷勤的声音响起,带着恨不得低到尘埃里的卑微和讨好道。
苏清欢没有回头,却听到了一个熟人的声音。
“夫人,慢点。”
她放下手中的布,慢慢,慢慢回头。
而进来的夫人也似心有所感,目光直直地看着她,其中满是嫌恶憎恨之色。
正是程宣的妻子王夫人。
说话的是程宣曾经的大丫鬟画屏,此刻做妇人打扮,穿着碧绿色的窄衫长裙,头上,手腕上都戴着亮闪闪的名贵首饰。
王夫人梳着堕马髻,头上斜插着两根简单的玉钗,穿着一件七八成新的藕荷色褙子,皓腕上露出半截铰丝银镯,装扮得简单却又一丝不苟。
金银有价玉无价,手艺无价,所以头上没有一丝杂质的翠绿玉钗,工艺复杂精致,工费远超过银子本身价值的镯子,无一不都是王家那种另类的装b。
她腹部隆起,显然月份已经不浅,然而脸上却全然没有将为人母的温和,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咬牙切齿的扭曲。
能让自诩涵养极佳的贵妇气成这般模样,苏清欢觉得自己道行不浅。
其实说到底,不过是因为程宣书页中夹着一副她的小像,提了一句诗,又被王夫人无意中发现,从此她就成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
那句诗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苏清欢见过那副小像,却没见过那两句诗。
后来被王夫人以爬床为名整治时,她才看到了作为“证据”的那两句诗。
她不是程宣的沧海,只是他错过的一滴水,因为失去,而被他无限放大。
苏清欢其实理解一个骄傲的女人,发现丈夫竟然爱上了一个丫鬟而不是自己时那种挫败和崩溃;但是这不是她百般刁难甚至恶毒发卖自己的借口。
苏清欢微微一笑,对小二道:“这匹三梭布我要了,还有这个,这个,都会账,帮我搬到外面马车上。”
竟是完全目中无人的态势。
“我去付银子。”大欢完全没意识到空气中的凝滞气氛,害怕苏清欢抢着付钱,就自己跑到掌柜的面前,拍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财大气粗道,“剩下的给我换成现银,一会儿买东西方便。是不是啊,娘子?”
“嗯。”苏清欢笑着点点头。
林三花迟疑着道:“这布也太贵了吧……”
“不要紧,咱们不差钱。”苏清欢笑道,“走吧,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养着,心情愉快,给咱们家添丁!”
简直岂有此理!
王夫人怒了。这贱人,竟然过得这么好,出手阔绰,夫君还养得起小妾。
“站住!”她怒气冲冲地道。
林三花和大欢都回过头看她,眼神中传达着“你是谁?你想干什么”的不满。
苏清欢没有回头,道:“疯狗咬人,不能回头咬狗一口。咱们走!”
两人这才听出原来她和王夫人有仇。
大欢忍不住指着王夫人道:“你那么凶做什么!身边跟着那么多下人,做主子的却一点儿涵养没有,丑态毕露,像什么样子!”
苏清欢有些意外地看着大欢。
还从来没人敢当面质疑过自己的涵养。王夫人向来也以出身名门望族,家中底蕴深厚,自己姿态优雅为傲,何曾听过这种毫不留情的斥责。
她当即冷了脸,道:“你们站着干什么?还不把这个逃奴给我抓住,交由官府处置!”
逃奴是要在脸上刺字的,王夫人此话相当毒辣。
“好大的脸!”苏清欢冷笑一声,“我苏清欢立了女户,在县衙里白纸黑字记着,怎么就成了你家逃奴?饭不可以乱吃,话更不能乱说!我劝你为肚子里的孩子积点德吧!”
“贱婢,你敢诅咒我的孩子!”王夫人突然爆发,面红耳赤,形象全无。
苏清欢忽然有些同情她。
初次见到王夫人的时候,她还觉得她一举一动,都优雅有度,虽然心中有嫉妒,但是却无法否认她的美。
那时候,她脸上的笑含羞带怯,看向程宣的眼神,温柔缱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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