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写文(19)(4 / 6)

书名: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好男人[快穿] 作者:糖中猫 字数:10990

总觉得自己没什么底气,她越发努力的学习,而每次纪长泽出国谈生意,都是乔愿环和他一起去的。
倒不是是去照顾他,而是去做翻译。
是的,纪长泽坚持不学外语,当然,他表示自己肯定是一学就会,只不过是他懒得学。
这话全家也就满心觉得自己丈夫是个天才的乔愿环信了。
纪父和纪母全都坚信这是大儿子给自己学不会找的借口。
现在纪家插手的方面多了,生意也不是从前的一小笔一小笔,凡是需要纪长泽亲自出马的生意都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最好的翻译自然是镜头外语还是自家人的乔愿环。
而他们都没发现,“纪长泽不会外语,所以乔愿环要和他一起出国做翻译”这个理由,完美的为乔愿环打成了一把保护伞。
她与丈夫一起去了各个国家,乔愿环或许真的是在语言上有着比超常人的天赋,再加上她的勤奋,到了最后,她已经学会了七国语言,并且能够熟练沟通交流。
每到了一个国家,办完事情后,纪长泽就会陪着乔愿环一起去他们国家的大学参观,看看里面是什么样子,教学方式又是什么,他们的学生每天学的什么,吃的什么,住在哪里,穿的什么衣服,他们的教学理念又是什么。
乔愿环没有看到一所大学就照搬,只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将这些大学的优点缺点记下来,等到回国后,再吸收优点改善他们自己的大学,去掉那些不该存在的缺点。
纪长泽也没闲着,国家是暂时稳定了,国际上可是还乱着呢。
而华国想要在这上面占据一方好位置,肯定是需要时间的。
他掏出了他的百来个马甲,开始各种写写写。
现在还在流行第一人称,纪长泽可劲的造。
有时候,他是华国卖茶叶的。
有时候,他是a国一个上了战场经历过战争的士兵。
有时候,他是b国的普通学生。
有时候,他是c国的一个普通人,在c国战败后作为战俘被逮到了d国。
仗着自己藏在马甲后面,纪长泽那是精分无比,搅风搅雨。
而且,他可是一个会七国语言女人的丈夫。
当写到了外国小说,需要翻译的时候,就需要乔愿环出场了,也还好她平时并不是很忙,并且很支持纪长泽的事业,每一次都能很好地翻译好,为了避免让人发现端倪,凡是纪长泽想要让人以为作者是外国人的书,都是乔愿环翻译后,再安排人送到外国去出版。
于是乎,在不知内情的人看来,这虽然是一个混乱的时代,同时也是人才辈出的时代。
不光是华国本土那几十位写小说出名的先生,外国也还有几十位。
而长安日报出了名的在其他国家也有分社,外国一出现什么好书,立刻会被翻译过来(其实是用了纪长泽的原稿),然后再卖到国内。
一开始,国内大部分人都是拒绝的。
他们早就习惯了看国内这些随着国内和平下来逐渐冒头的先生们写的书,外国人?听说他们连姓名排列方式都和他们华国不一样,这有什么好看的。
但很快,买了书的人真香了。
纪长泽在国外发表的书压根不是为了挣钱,而是根据当时的局势而来搅浑水,不是,是用来指引迷茫的民众,或者是帮助(煽动)做不下决定的人们,但想要指引人家,肯定得先吸引大批人来看吧,所以内容还是很给力的。
比如说,某国家里有着肤色不同的种族生活,而其中一个种族饱受另一个种族欺压。
当时这个国家正在找华国麻烦。
纪长泽就开了个马甲,写出了一本第一人称小说。
在这本小说里,“我”的肤色是黑色的,但小时候父母很宠爱我,“我”周围的人也都是黑色皮肤,我们快乐的生活着,日子过得平静而富足,直到某一天,“我”得知原来我生活的地方是黑人小镇,这里面只有黑人。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要把自己困在这个小镇里,“我”跑去问父母,父母摸了摸“我”的头,告诉“我”这是为了“我”好。
“外面很危险,我们一辈子在这里好吗?”
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不肯出去,也不让小孩子出去,于是“我”偷偷跑了出去。
在这个故事里,主人公汤姆本来是一个活泼开朗的黑人少年,他从小就跟着父母生活在黑人小镇,黑人小镇里的大家都是友好而和平的,汤姆生活在大家的关爱下,但他的冒险精神让他跑出了小镇。
于是他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不平。
出去后他遇到的第一个人是白人,于是他热情的上前打招呼并且问路,那个白人却是冷漠的瞥了他一眼,就转头离开。
汤姆并没有生气,只很乐观的想着,也许他不是故意不搭理我,而是是个瞎子聋子吧。
黑人小镇上也有这样的人,大家都没有鄙视他,而是很关爱他,帮着他做事,所以汤姆并没有很难受,只依旧欢快的前进着。
好在他遇到的第二个人是黑人,这个黑人却也不理他,不光冷漠,且还十分不屑,但等一个白人来问这个黑人路时,这黑人表情却又热情欢快起来,汤姆见证了一切,他还是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于是他又给对方找了借口:也许他们两个是认识的吧,我毕竟是个陌生人。
小说里,汤姆见到了无数的人,黑人,白人,黄皮肤的人。
无论被怎么对待,他的活泼和开朗都没打消过。
而他也不只是遇到过坏人,他也遇见过好黑人,好白人,好亚洲人。
他们充满着善心,好心的帮助汤姆,并且叮嘱他一些注意事项,即使被人嘲笑帮助一个黑人,他们也都不在意。
而汤姆是个乐观的孩子,他只让自己记住这些好人,根本不去记那些不好的事。
用上帝视角看,汤姆遭受了太多太多不公了,要是换成随便一个人,恐怕早就气的不行,可换成了汤姆,他因为黑人小镇上人们的教导,和自己的善良,几乎从没有过负面情绪。
他就这么快乐的生活着,发生过帮助别人反而被鄙夷的事,也发生过他凭借着自己的善良让一个白人对黑人改观的事。
即使这个故事基调是沉重的,轻松地写作方式也还是让读者看得忍不住大笑,就算是华国人都能读懂。
而最后的结局却并不太好,在某一天汤姆进入了一家小镇,路过小巷子时,汤姆听到了一个女孩的呼救声,他匆匆过去打倒了那个试图对女孩施暴的黑人,救下女孩后,女孩对他道谢,并且还送给了他一个十分好吃的面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